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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商报讯(记者 李海颜)3月6日,辽宁银保监局发布公告,核准李天宏辽沈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。
辽宁银保监局表示,李天宏应自该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,并向该局报告到任情况。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,本批复失效,该局将办理注销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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